西固区商标注册中的“红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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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商标注册中的“红线”内容

作者:甘肃祥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7-26 08:51:27

在西固区进行商标注册时,申请人需要明确哪些内容是绝对不能触及的“红线”。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红线”内容,帮助申请人更好地规避风险,确保商标注册的顺利进行。

一、不得使用的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兰州商标注册和使用: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不得注册的三维标志

除了上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外,缺乏显著性的三维标志也是不得申请注册商标的。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三、不得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还需要注意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例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肖像、姓名、版权等都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商标申请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或被撤销。

总之,在西固区进行商标注册时,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避免触及上述“红线”内容。同时,申请人还需要进行充分的商标查询和策划,确保所申请商标具有足够的独特性和显著性,以便在市场中获得更好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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